星期五, 10月 26, 2007

秘密(The Secret)

作者:朗達.拜恩 原文作者:Rhonda Byrne 譯者:謝明憲 這個「秘密」叫做「吸引力法則」,意思是說一個人的腦中想著什麼,就會吸引什麼,最後必然成就什麼。於是人的念力就像是從神燈裡冒出來的阿拉丁,並且願望無限、絕對靈驗。 所有來到你人生中的一切人事物,都是你吸引來的。你成為你最常想的,也會吸引你最常想的。然而,大部分人想的是他們所不要的,世界便以此回應。 在宇宙中的一切,都有一個頻率。你所要做的只是改變頻率,或是創造相反的頻率。就這麼簡單。 吸引力法則的強效方法:在你心中創造一個看見「已經擁有想要事物」的畫面,產生「現在就已擁有它」的思想和感覺,它就會引發同樣強烈的感受。這就是歷史上所有偉大的思想家一直在教導的「觀想」(visualization)。吸引力法則會捕捉這個有力的訊號,把你心中所想的畫面,傳送回來給你。每天,以擁有美好的一天作為開始。今天,就是你最好的一天。今天的你,就是最好的自己。 你是不是也有感覺:怎麼你才剛憶起這個人,隔兩天便聽說了他的訊息?有人就是很能找到停車位,從來都不擔心;有人原本被宣布剩下一年的壽命,卻快樂的生活至今;有人就是會有接不完的case賺不完的錢?有人為什麼就是個幸運兒?擁有美好的事物,是天生的權利。你越運用「秘密」,就會越了解它。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phL0RLKL8bc http://www.booklife.com.tw/secret.asp http://www.damimi.net.cn/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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